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院校、各大型企业相关部门: 现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的《武汉市职业技能竞赛补贴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反映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辖区相应竞赛补贴实施办法。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财政局 2017年10月23日
武汉市职业技能竞赛补贴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意见》(武政规〔2015〕4号)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促进人才成长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竞赛活动在全市深入开展,调动各方积极性,激发广大劳动者学技术、练技能的热情,大力推动“武汉工匠”培育计划,努力造就一支助推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建设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制定本办法。
竞赛补贴包括竞赛培训补贴和竞赛优胜补贴。 武汉地区各市级竞赛参赛单位,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武人社发〔2015〕25号)要求,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竞赛计划并经审核通过且符合补贴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竞赛培训补贴。 武汉地区各省级及以上竞赛参赛单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参赛且符合补贴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竞赛培训补贴。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的市级竞赛和推荐参与的省级及以上竞赛优胜选手及所在单位,符合补贴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竞赛优胜补贴。
(一)竞赛培训补贴条件与标准。在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对参赛单位按其通过决赛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人数给予竞赛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中级工每人600元,高级工及以上每人1000元,同一竞赛中个人获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其最高职业技能等级核准,不予重复补贴。不能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工种),可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根据国家职业标准比照认定为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 (二)竞赛优胜补贴条件与标准。在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对优胜选手和单位给予竞赛优胜补贴,同一竞赛中个人按其最高成绩补贴。 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并对所在单位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其他入选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的选手给予8000元奖励。 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和国家级一类职业竞赛1、2、3名的选手,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和2万元奖励,对获得二类竞赛1、2、3名的选手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和1万元的奖励。 对获得省级一类竞赛1、2、3名的选手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和2000元奖励,对获得二类竞赛1、2、3名的选手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奖励。 对获得市级一类竞赛第1名的选手给予3000元奖励,对获得二类竞赛第1名的选手给予2000元奖励。 三、补贴申报方式与要求 (一)申报方式。职业技能竞赛结束后,由在汉相关参赛单位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请补贴并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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