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业 动 态
Industry trends
全国咨询服务热线:
4000-988-027
当前位置: 首页 行业动态 正文
武汉企业法律服务资讯,三八妇女节不放假能算3倍工资吗?
来源:腾飞人才网 | 发布时间:2019-03-07 11:40:17 | 阅读量:349

武汉企业法律服务资讯,三八妇女节不放假能算3倍工资吗?  

2019年三八妇女节就要到了,不少人问:三八妇女节单位应给女职工放假吗?如果恰逢单位休息日有补休吗?如果三八妇女节单位不给女职工放假算加班吧?应支付3倍工资吗?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可分为三类: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  

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1949年12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统一全国年节和纪念日放假办法》。2007年12月14日新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将清明、端午和中秋三大传统节日正式列入全民法定公休节日,自2008年开始共有七大全民法定公休节日,分别为元旦、春节、清明、端午、劳动节、中秋和国庆节,总共是11天。  

全民公休节日职工待遇有三个原则。第一是放假应支付工资。第二是上班应支付加班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第三是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全民公休节日的假期通过调整双休日来集中休假,休假时段每年由国务院发布。  

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4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至于半天放假时间,不硬性规定上午还是下午,各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另外,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有关职工待遇也有三个原则。第一是放假应支付工资。《劳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二是上班不需支付加班工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第三是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这也是以上文件明确规定的。  

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规定来看,三八妇女节劳动者确实应放半天假,如果单位放假的话,应支付工资报酬;如适逢单位休息日,则不补假;如单位未放假职工正常工作的话,也不算加班,不必支付加班工资。  

腾飞人才是一家集现场武汉招聘会、网络招聘、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事代理、临时劳务、培训中心、人才猎头、法律咨询、物业服务、社保代缴、武汉企业法律服务等多种服务为一体的专业性综合人力资源企业。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现有员工20000余人,管理人员近三百人,其中,中、高级人力资源师达80%以上。